•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通州区运河东大街39号院1号楼三层301、四层401至402、五层501至515、六层601至608内装修工程已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华银财会【2025】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通州区运河东大街39号院1号楼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通州区运河东大街39号院1号楼三层301、四层401至402、五层501至515、六层601至608内装修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39号院1号楼。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拟装修改造5层,主要建设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工程,以及装饰装修、电气及照明、暖通、消防、上下水、综合布线等各专业工程的全部装修改造工程内容,实际装修面积6537.13平方米。合同估算价1127.32(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14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拆除工程,以及装饰装修、电气及照明、暖通、消防、上下水、综合布线等各专业工程的全部装修改造工程内容,实际装修面积6537.13平方米。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的建筑装修施工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在800(含)万元以上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总承包施工案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6 年05月16日1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1日17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下载招标文件。
5.2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请于2026 年05月16日至2026年05月21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 邮箱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后请联系代理公司人员,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46,并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邮箱发图纸获取申请(详细地址)领取招标图纸。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06月08日10时00分。
6.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本工程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2026 年05月16日
附件列表: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