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5】5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吴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进行封场:堆体表面平整108305平方米,垃圾挖方56517.9立方米,垃圾填方66842.35立方米,设置排水沟1412米,导气坚井56座,燃烧火炬1座,监测井4座,铺设集气管2601米,配套喷灌系统1套,播撒草籽102000平方米等;对八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堆体表面平整18091.2平方米,垃圾挖方5855.32立方米,垃圾填方5234.17立方米,设置排水沟585米,导气坚井16座,监测井4座,铺设集气管104.2米,配套喷灌系统1套,撒草籽16000平方米等;对五里坡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堆体表面平整10244.7平方米,垃圾挖方5307.87立方米,垃圾填方4936.83立方米,设置排水沟385米,导气坚井9座,监测井4座,铺设集气管154 米,配套喷灌系统1套,播撒草籽10000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利通区
2.3 项目建设期限:203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对吴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二标段:对八乡镇、五里坡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
2.5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8月 14日 至2025年8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9月5日 9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3-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利通街安居路1号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以南、正源街以东宝湖海悦嘉园9号综合楼1801室
邮 编 :751100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 :杨晓军联 系 人 :何静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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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5年8月14日